申請德國簽證最新版須知
申請須知(德國留學簽證)
請注意申請德國居留簽證須知,它是本須知的補充。材料不全,恕不受理。
本類簽證的申請人為已向高;蛘叽髮W預科機構(gòu)(如“Studienkolleg”等)提出申請并且已被錄取的學生。如申請留學簽證,本館將把申請轉(zhuǎn)交給您在德國未來居住地的外國人管理局。若外國人管理局在4周內(nèi)(所謂的沉默期)未向本館提出反對意見,即默認該局表示同意。本館將發(fā)給有效期為3個月的簽證。作為留學生,您必須在入境后即刻到外國人管理局到,并在那里拿到有效居留許可。
在向留德人員審核部(APS)或本館遞交申請材料后的5周內(nèi),本館無法回答有關詢問!因此請勿詢問!遞交簽證申請必須早于入學注冊開始日期至少6周。
原則上留學和大學交流項目的簽證申請要遞交給留德人員審核部(APS網(wǎng)址:www.aps.org.cn)遞交簽證申請的時間是:星期一和星期三的8:30至11:30。留德人員審核部負責將簽證申請轉(zhuǎn)交本館簽證處。個別情況下可以要求提供其它材料以及到簽證處面談。請在申請中注明,是申請留學簽證還是申請與大學學業(yè)銜接的語言簽證。
留學/參加與大學學業(yè)銜接的語言班:
所需材料:
1.3份用德文完整填寫并親筆簽名的居留申請表(RK 1200申請表可在本館簽證處索取或從網(wǎng)上下載,網(wǎng)址是:www.peking.diplo.de)
2.4張白色背景的近期護照照片
3.親筆簽名的旅行護照,申請簽證時護照有效期不少于12個月,并附上護照照片頁的3份復印件
4.3份親筆簽名的符合外國人居留法第55條要求的聲明(是申請表的組成部分,可從主頁下載。)
5.留德人員審核部的審核證明/APS審核證書(原件和3份復印件)
6.德國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原件及3份復印件,并且具備錄取通知書上所注明教學語言的能力的證明,必要時附上德文譯文及2份復印件
7.或者參加德國語言學校的與大學學業(yè)銜接的語言速成班(為時至少3個月,每周不于20課時)的證明和已經(jīng)交納整個課程學費的收據(jù)原件和3份復印件以及即將上大學的材料(與大學的聯(lián)系信息、錄取通知書、申請確認書等)
8.若申請人已經(jīng)獲得大學畢業(yè)證書或者職業(yè)培訓證書,則同樣必須出具這些證書的原件和2份復印件.附德文譯文)
9.表格式德文個人簡歷及2份復印件
10.留學理由說明書(德文,2份復印件),詳細敘述留學的原因和留學對將來(在中國)的職業(yè)生涯的影響。泛泛而談的、沒有針對性的留學理由說明書不適合簽證申請,有可能導致拒簽.
11.自入境德國起有效的醫(yī)療保險證明
12.下列任一種留學期間的經(jīng)濟來源證明:a)在德國境內(nèi)的一家銀行賬戶上存有為期一年至少8040歐元,每月可以支取670歐元的存款證明(所
謂的限制使用存款的賬戶)原件及2份復印件;b)符合外國人居留法第68條要求的經(jīng)濟擔保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c)在德國境內(nèi)的一家銀行有為期一年不低于8040歐元存款的不可撤回的銀行擔保證明的原件及2份復印件;d)獲獎學金證明(原件及2份復印件)
已經(jīng)參加海外申請者學習能力測試程序(TestAS-Verfahren)的學生必須親自到本館簽證處遞交申請。除上述材料外,還必須遞交海外申請者學習能力測試成績證明。持德國高校無條件錄取通知書的學生可直接到本館簽證處面交簽證申請,不必通過留德人員審核部的審核程序。因此不需要提供留德人員審核部的審核證書。
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
1.無條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
2.中國大學的畢業(yè)證書以及學士學位證或(如大學尚未畢業(yè))高考成績單、各學期的成績單和在讀證明的原件和
2份復印件,并附德文譯文。
獎學金獲得者:
獎學金獲得者是指主要從德意志聯(lián)邦共和國或歐盟公共資金中獲得獎學金的人員。例如獎學金獲得者可以是政府部門的實習生、大學生和科研人員。通常,未來居住地的外國人管理局和勞動局不必介入簽證程序。獲獎學金證明一直是需要原件和2份復印件。
藝術生和音樂生:
想在藝術或音樂院校先參加錄取考試、后入學或者已經(jīng)被錄取的申請人請直接到本館簽證處面交簽證申請。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留德人員審核部的審核證明以及藝術或音樂院校的邀請函。個別情況下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交其它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