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語言表達與交流的媒介的關系
舞蹈語言表達與交流的媒介的關系
關于語言定義的探討同舞蹈定義一樣,由于研究方法和角度的不同而產生了很多種說法。《辭!分杏休^為普遍認可的釋義為“語言是人類特有的一種符號系統(tǒng)。作用于人與人的關系時,是表達相互反應的中介;作用于人和客觀世界的關系時,是認識事物的工具;作用于文化時,是文化信息的載體!
從語言學的角度去理解,舞蹈屬于語言交流的非言語系統(tǒng)的重要部分。將身體視為充滿象征意義的符號系統(tǒng)也是有關身體的社會學和文化研究中的一項重要傳統(tǒng)。從符號學角度切入,舞蹈語言就是以具有一定意義的舞蹈動作、舞蹈組合、舞蹈語匯的為主要手段,起到信息傳遞和語言交流的作用。資華筠先生在其著作《舞蹈生態(tài)學》中,就舞蹈的功能而言把舞蹈分為自然舞蹈和表演舞蹈。依據這樣的分類,本文所探討的就存在于舞臺空間的表演舞蹈而言。
二.道具與舞蹈語言的表達與交流
1.道具的定義
《中國大百科全書·音樂舞蹈卷》中定義是:“舞蹈道具是為舞蹈表演而制作的用具,是構成舞蹈藝術形象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國舞蹈詞典》中也有關于道具的定義:“舞蹈道具是舞蹈表演時所用的舞具,是塑造人物性格刻畫人物性格的輔助手段,也是表現環(huán)境渲染氣氛的有力工具。”上述都是針對表演舞蹈而言,舞蹈道具是因舞蹈而產生并與舞蹈融為一體,是舞蹈視覺形象中重要的有機成分,起到促進舞蹈語言表達與交流的作用。我們把道具定義為是舞者身體的延伸部分,舞者的肢體乃是“說話”的載體,由視覺為主的感官作為中介,道具是舞蹈語言表達與交流所使用的工具之一。其中,舞蹈語言的表達乃是針對與道具直接相關的舞者而言——肢體與物體相互交融以表達舞蹈內容或意義。舞蹈語言的交流則是從觀者的角度而言——通過舞蹈道具領會某些意義。所有的道具,如果不是放置于舞臺之上,可能就只是普通的物品,是舞臺的呈現賦予了道具特殊的意義,道具的功能也由此產生。
2.道具在舞蹈語言表達與交流中的作用
有關道具作用的闡釋已很全面。如舞蹈學者樸永光在其著作《舞蹈文化概論》中把舞蹈道具的功能大概分為了寓意性、象征性、表意性、戲劇性、技藝性,又從觀者的角度說明了道具是把握舞蹈內容的媒介,或者具有獲得某種視覺刺激帶來的心理快感的作用。在此我僅從舞蹈語言的傳達作簡要說明:
1)道具是文化的載體。道具可以賦予舞蹈語言一定的歷史或文化含義。從舞者使用的道具有時可以看出一個民族的屬性,有時可以看出作品表達的環(huán)境或是歷史背景等等。如萬瑪尖措作品《靜靜的瑪尼石》,“瑪尼石”本身就是一種帶有強烈民族屬性的符號,不僅傳達出藏族這一特定的族群屬性,還表達出了超自然的靈性——“吉祥如意、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意。
2)道具是情感的寄托。如同詩歌的“托物言志”“借景抒情”等創(chuàng)作手法,舞蹈也可通過道具來抒發(fā)情懷,生動的表現內心世界。這是通過舞蹈道具與肢體結合的形式去尋求舞蹈語言表達的真實可感性!靶∈纸仭奔耐兄鴥簳r的夢,“紙飛機”表達著充滿希望和夢想的人生理想等等。
3.道具的發(fā)展。
由隆蔭培和徐爾充編著的《舞蹈藝術概論》中對舞蹈語言提出了幾點審美規(guī)范原則,其中就有“發(fā)揮舞蹈創(chuàng)作主體的獨創(chuàng)性”。舞蹈語言的創(chuàng)造也是需要不斷創(chuàng)新的,舞蹈創(chuàng)作的大背景大環(huán)境發(fā)生了變化,這就要求有新的舞蹈語言來表現,而道具作為舞蹈語言的表現載體,也需要隨時代的變遷而創(chuàng)新。
無論是從種類還是表現形式上看,舞蹈道具都有著濃厚的歷史性。道具的產生和發(fā)展并不是偶然的,他與人們的生產生活、生存信仰息息相關?v觀中國舞蹈歷史的發(fā)展歷程,遠古時期就有了“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執(zhí)牛尾、鳥羽而舞等,后又有執(zhí)干戚、龠翟而舞等等。在漢代以前,舞蹈使用道具較為頻繁和常見,而在魏晉南北朝以后就放下了一些道具,逐漸轉向人的身體的舞動。但這不表示舞蹈舍棄了道具,相反,隨著時代變遷,舞蹈道具的運用對于舞蹈語言的表達與交流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20世紀50年代,腰鼓舞和大秧歌邁開了共和國最初的舞蹈步伐,隨后又有《荷花舞》富有時代特色的作品。近年來,隨著西方現代舞及其創(chuàng)新思想的傳播,道具運用的內容和形式上都有了突破。如《云門舞集2》作品《下回見》使用了領帶、眼鏡甚至內衣等極富現代特征的道具,形象的表現了上班族的都市生活。
4.道具的多樣化呈現方式。
筆者認為,舞蹈道具并不是孤立存在,它同舞者的身體一同參與到舞蹈表現中來,并與其他因素諸如音樂、燈光、服裝等等緊密相連。
1)道具與音樂:從語言的角度,道具是無聲的舞蹈語言。人的身體在舞動時發(fā)出聲響,那么道具作為人的肢體的延伸也是可以是有聲的。筆者認為,舞蹈道具可以制造出聲音,也成為音樂的一部分。這一點在樂器類道具中表現得尤為明顯,如各種類型的鼓、笛子、還有鋼琴等等。然而,不僅僅是樂器類道具可以成為音樂的一部分,有些生活器具也同樣可以發(fā)出聲響,制造出有節(jié)奏的富有一定情感意蘊的音樂來。如玉米提《盤子舞》中就有盤子敲擊地面的聲響,喜悅的氣氛在盤子落地的清脆響聲中更加生動的烘托出來。類似的還有蒙族的筷子舞、酒盅舞,能使舞蹈語言更加豐富多彩。
2)道具與服裝:如果細心觀察,在不少作品中,服裝也成為了道具。例如《云門舞集2》中,作品《夢游》就是通過不斷地穿脫衣服、換上各種顏色的衣服來表達人物在夢中的迷茫、猶豫、掙扎、惶恐等不同的心理狀態(tài)。再如舞劇《洛神賦》第一幕“登基”中編導獨具匠心的在“龍椅”之后掀起了兩塊類似于斗篷披風的大緞布,此時巨大的“披風”象征著威武和權利。眾人有的手持“披風”并揚起,有的在披風之下表示臣服。我們可以將它釋義為具有特定服裝意義的道具。
三.如何看待道具在舞蹈中的運用
雖然道具這種“與生俱來”的符號極大便利了編導的創(chuàng)作,但是舞蹈道具運用的創(chuàng)新是建立在與肢體配合并一同表達情感主題的基礎之上,不能僅僅是淺層的“借物說物使道具淪為一種解釋的工具。如由著名舞蹈編導萬瑪尖措醞釀十年的作品《香巴拉》,使用了藏族有宗教意義的道具如白海螺、壇城、沙石等,結合舞者富有情感的身體來表現生死輪回的神秘和對生命動態(tài)的領悟。
值得一提的是著名的德國舞蹈劇場的創(chuàng)始人皮娜·鮑什,他在其作品《穆勒咖啡屋》中使用了椅子這種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的用具,但卻不是簡單的肢體延伸部分或者常用的“擬物狀情”,椅子暗示了人的生存環(huán)境,通過女演員盲目的碰撞椅子和男演員不斷推倒椅子,表達了女人傷心致盲的狀態(tài),通過這種對道具的處理來表達人物的內心情感世界。這樣一種表達方式創(chuàng)造了一種新的語境,產生了新的力量。
而有些新創(chuàng)作的舞蹈作品,過多的使用舞蹈道具,甚至占有了相當大的舞臺空間,反而限制了舞蹈肢體的表致使整個作品的舞蹈內容顯得蒼白無力。
四.結語
被稱為臺灣書評界“教父”的南方朔著有《語言是我們的希望》一書,表達了它對目前言語面臨困境的擔憂以及對未來語言傳播的希冀。舞蹈道具作為舞蹈語言表達與交流的媒介之一,也應同舞蹈本身一起,作為語言系統(tǒng)的特殊成分,需要不斷反思、不斷打破、不斷創(chuàng)新以更好的發(fā)揮信息傳遞和語言交流的作用,以無聲的“言語”體現生命,表達對生命的敬畏和人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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