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樂的傳承與保護
——訪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音樂學院副院長楊玉成
中華民族在幾千年的文明史中,創(chuàng)造了大量優(yōu)秀的民族音樂,形成了內涵深刻、內容豐富的民族音樂體系。隨著時代的發(fā)展,民族音樂文化的流失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近年來,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積極探索民族音樂傳承新模式,在民族音樂的繼承與發(fā)展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內蒙古民族音樂的傳承現(xiàn)狀如何?怎樣做好民族音樂的傳承與保護工作?帶著這些問題,中國社會科學網(wǎng)記者采訪了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音樂學院副院長、“內蒙古民族音樂傳承驛站負責人”楊玉成。
中國社會科學網(wǎng):據(jù)了解,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建立了“內蒙古民族音樂傳承驛站”等傳承平臺。作為“內蒙古民族音樂傳承驛站”的負責人,請您簡單介紹一下這個“驛站”主要是做哪些方面工作的?目前有哪些新的學術成果?
楊玉成:目前,我們學院建立了多個應用型的資源平臺,有內蒙古民族音樂聲像資源庫、內蒙古民族音樂家口述資料庫、內蒙古民族音樂傳承驛站等。其中,約4000小時的內蒙古民族音樂聲像資源庫在整個內蒙古民族音樂方面應該是最大的一個寶庫。傳承驛站是這個音樂聲像資源庫建設項目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我們每年請5 至6 位優(yōu)秀的民間藝術家, 珍貴樂種的傳承者,臨時進“站”工作。進站期間的工作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系統(tǒng)的錄音錄像,充實資源庫;二是對進站藝術家進行系統(tǒng)的口述史研究和其它研究;三是安排相關專業(yè)教師和學生,對其技藝和曲目進行傳承;四是符合條件者納入到“內蒙古民族音樂典藏”系列出版計劃中,出版演唱(演奏)專輯。
傳承驛站的一項重要任務是,關注瀕危樂種、珍奇樂種的傳承人,如有必要,采取應急措施,將他們直接請進“驛站”,及時進行搶救、保護、傳承。并與課題研究相結合,進行專題研究。至今已有四胡藝術大師、蒙古族四胡國家級傳承人吳云龍,長調民歌傳承人陶克套胡、烏珠穆沁長調傳承人西日夫、使鹿鄂溫克族重要傳承人瑪妮、著名說唱藝術家特木熱、達斡爾族民歌手金樹林等多位優(yōu)秀民間藝術家進站工作。
我們驛站有個“英雄史詩重建實驗”的課題非常有意思, 很有前瞻性。英雄史詩在蒙古族音樂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歷史悠長,流傳廣泛。但是,史詩已經(jīng)逐漸失傳,成為千古絕唱。2006年我們發(fā)現(xiàn)史詩藝人布仁初古拉,試圖以全面合作的形式對其承載的“十八部蟒古思因? 烏力格爾”以及其它3 部史詩進行發(fā)現(xiàn)、發(fā)掘、搶救、保護、傳承、研究、激活、恢復、重建的系統(tǒng)性工作。遺憾的是,錄了三部他就去世了。2008 年至今,我們通過實驗工作,用逆向的方式恢復演唱,試圖將布仁初古拉的科爾沁潮爾史詩進行恢復和重建。這是一個大膽的嘗試,而且成果顯著。
另外,驛站還有一個比較大的應用性成果是“內蒙古民族音樂典藏系列”,在音樂界頗有聲譽。該項目包括大師系列、名家系列、體裁系列、區(qū)域系列、傳承系列等五個系列,有50 張光盤的出版計劃,目前已經(jīng)出版13套。系列光盤由音響和圖文兩個部分組成,用蒙漢英三種文字進行詳細介紹,通過口述收集大量背景資料, 兼顧學術性和普及性。目前已有11張專輯問世,每張專輯都會邀請一位相關領域的知名專家作序,每首曲目都附有故事傳說、演唱習俗、意義功能、藝術特征等方面的介紹?梢哉f,這些光盤都是國家級重點傳承大師的藝術生平與藝術成就的濃縮總結。
中國藝考網(wǎng):據(jù)了解,您最近正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特別委托項目《草原文化研究工程》三期工程項目 “草原長調文化研究”,能否談談這個課題的研究背景?
楊玉成:目前,“草原長調文化研究”項目還處于設計階段。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qū)正致力于打造“草原文化”。從某種意義上講,草原文化是超越民族的地域文化,強調的是生態(tài)或者地域。解放后,蒙漢文化相互融合,在內蒙古這片草原上已經(jīng)形成多民族不分你我的狀態(tài)。我參加過一系列“草原文化”方面的會議,學者們都在討論,到底要研究出什么樣的成果?我認為,概論性的學術成果是很有必要的。在國內外的社會科學界,概論性的研究并不算是很深入的研究項目,但對于少數(shù)民族來說,概論性研究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只有從概貌上有宏觀的研究,勾勒出大概的面貌,才能對教學作總體安排。
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研究必須要從少數(shù)民族文化本身的特點出發(fā),我們的研究必須建立在對它特征的把握上。這些年我一直在苦苦追尋“蒙古族音樂本身的特征是什么”?一方面,我會對其做概論性研究,如長調,馬頭琴、呼麥等。另一方面,我也會做個案的研究,以某一個旗、某一個題材為對象的深入調查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我側重與對“口傳”的研究,因為蒙古族音樂最大的一個特點就是口頭性傳播?陬^演唱、口頭創(chuàng)作,口頭表演的形式。離開口傳,蒙古族音樂無從談起。
說起蒙古族音樂,人們常常會想到長調、馬頭琴。兩者相比,更具有蒙古族文化代表性的是長調,馬頭琴在過去一直是小眾樂器,流傳范圍和受眾群體有限,是近100年才發(fā)展起來的。長調民歌發(fā)展歷史悠久,比蒙古人的歷史還長。通過比較的研究,過去的突厥、匈奴、鮮卑很多少數(shù)民族都有類似長調題材的民歌。長調民歌流傳范圍很廣,有蒙古人的地方就有長調。沒有一種音樂題材能像長調這么深入人們生活當中。長調是草原人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藝術形式,它不僅僅適用于獨自放牧,也用在人際交往等隆重的場合,例如祭祀、婚禮、那達慕等。如今,蒙古族長調民歌是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對它進行傳承保護,尤其要摸清家底,通過概論性的研究,把整體的面貌呈現(xiàn)出來。
中國藝考網(wǎng):請您介紹一下蒙古族長調民歌的傳承情況和生存現(xiàn)狀?
楊玉成:長期以來,我們將長調民歌看作鐵板一塊,忽略了其內部構成的多元性以及風格的多樣性。蒙古族特定的歷史以及社會生活,造成了長調民歌區(qū)域風格的多樣性。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面對社會文化變遷的時候,不同的地域、不同的部落長調文化的境遇是千差萬別的。2008年開始,我對內蒙古各地進行了多次田野調查,對長調民歌的現(xiàn)狀也作了描述和評估。發(fā)現(xiàn)有三個特點十分突出:一是目前各地長調民歌傳承生存狀況并不平衡;二是曲目的流失情況相當嚴重;三是發(fā)現(xiàn)一些過去未發(fā)現(xiàn)的新的地方性體裁和曲目。目前,內蒙古各地長調民歌曲目的傳承情況并不樂觀,而且其傳承情況因地而“異”?偟膩砜,可以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傳承較好的地區(qū)。如,錫林郭勒盟烏珠穆沁,阿拉善盟,呼倫貝爾市巴爾虎等地區(qū),這些地區(qū)長調民歌資源歷來豐厚,而且目前這些地區(qū)長調民歌傳承狀況良好;二是傳承大量萎縮卻仍有活態(tài)傳承的地區(qū)。如,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察哈爾,巴彥淖爾市烏拉特,通遼市扎魯特,赤峰市阿魯科爾沁、巴林、翁牛特,鄂爾多斯等地區(qū)屬于這種類型;三是長調民歌基本消亡的地區(qū)。如,科爾沁、喀喇沁、敖漢等地區(qū)。
傳統(tǒng)意義上的長調是牧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內容,是上自王公貴族、葛根喇嘛,下至普通牧民所共同具有的一種文化表現(xiàn)形式。解放后,居于社會頂端的王公貴族和寺院高層喇嘛退出了歷史舞臺,大量王府藝人流落民間,曲目也隨之流失。隨著社會的發(fā)展,牧民生活方式的變遷,長調演唱活動隨之消失或異化。普通牧民從放牧自娛的演唱方式,加入到觀賞性演出團體,登上專業(yè)舞臺,轉變?yōu)槁殬I(yè)歌手。蒙漢文化的相互融合,導致蒙古族音樂趨于多元化發(fā)展,長調失去其在牧民音樂生活中的主導地位。
長調民歌的式微,不僅表現(xiàn)在曲目的流失和歌手的減少等方面,而且表現(xiàn)在與牧民現(xiàn)實生活的脫離、社會觀念與價值觀的改變、技藝與風格的變異等一系列問題上。城鎮(zhèn)化的發(fā)展、草原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惡劣等因素,導致眾多牧民離開賴以生存的草原到城鎮(zhèn)里謀生,長調的生存狀況也隨之沉浮。
“長調打工者”是個新的名稱, 特指那些在旅游點、酒店、飯店以演唱長調為生的演員歌手。這些長調歌手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專職”打工,專以此為生,另一種是“業(yè)余”打工,他們包括了文藝團體演員、高校和中小學音樂教師、在校大學生甚至研究生以及農(nóng)牧民歌手等,其構成十分復雜。然而,我們不得不注意到這些“長調打工者”,是當今長調傳承中不可忽視的一個新生群體。
中國藝考網(wǎng):蒙古族長調的傳承與保護,對整個民族音樂的傳承保護有哪些經(jīng)驗值得借鑒?
楊玉成:目前,長調已經(jīng)被列入聯(lián)合國“人類口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項目,說明了全人類層面上對蒙古族長調價值的認同以及對其未來命運的關注。入遺后,長調似乎一夜之間發(fā)生了很大的改變,呈現(xiàn)出一種文化復蘇的狀態(tài)。用一句話來形容就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長調目前所面臨的最大困境,歸根結底在于它如何融入到現(xiàn)代生活中的問題。因為從根本上講,長調民歌目前所面臨的一系列問題,都是由半個多世紀以來內蒙古地區(qū)民眾生產(chǎn)生活方式的變遷所造成的。牧民生活的現(xiàn)代化是個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是一個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的復雜互動中重新結構的過程。作為牧民生活的一個內容,長調民歌必須進行自身的調試來適應新的社會環(huán)境,融入到新的文化結構當中,才可能進一步生存發(fā)展。
對于民族音樂的保護,我們首先要認識到一個誤區(qū),那便是“發(fā)展”和“保護”兩者概念的混淆,用“發(fā)展”的思路來實施“保護”,甚至以所謂“發(fā)展”來代替“保護”。比如認為發(fā)展舞臺長調便可達到發(fā)展和保護雙贏目的;發(fā)展長調的學校教學,便可達到傳承的目的。當然,長調民歌的舞臺化發(fā)展、教育渠道傳承是無可厚非的工作方向,并且經(jīng)過多年的實踐探索,長調的舞臺化、課堂化實踐已經(jīng)取得了驕人的成績,其意義是積極的。但是,這只是一方面的工作,這種做法本身與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保護的原生性原則、整體性原則的要求有很大距離,或者說這種舞臺化、課堂化只是保護工作的一個方面、一項內容,但絕不能把它等同于保護或代替保護。
首先,我們要開展深入全面的整體性的研究。蒙古族文化當中像長調這樣瀕臨消亡的題材太多,現(xiàn)在保護工作開展的紅紅火火、如火如荼,是因為政府的支持、民眾的熱情。但是,離開學術研究的基礎,保護工作是無法展開下去的。我們的民族音樂都在面臨新的問題,如果我們沒有深入研究,了解問題的根源,就沒法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全社會的關注和重視是保護工作順利開展的保障。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在全社會范圍內大力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保護知識,大力宣傳民族音樂的意義和價值。我們的學術研究也應該為全社會心態(tài)的調整起到關鍵作用。
楊玉成個人簡介:
楊玉成(博特樂圖),蒙古族,教授,內蒙古大學博士生導師、中國音樂學院博士生導師,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fā)展中心北方草原音樂文化研究與傳承基地常務副主任、內蒙古音樂家協(xié)會副主席,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內蒙古民族音樂傳承驛站負責人、音樂學院副院長,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教授委員會委員、內蒙古大學人文學部委員會委員。
出版著作《胡爾奇:科爾沁地方傳統(tǒng)中的說唱藝人及其音樂》、《表演、文本、語境、傳承——蒙古族音樂的口傳性研究》、《蒙古族英雄史詩音樂研究》、《蒙古族傳統(tǒng)音樂概論》、《當代草原藝術年譜·音樂卷》、《蒙古族經(jīng)典民歌鑒賞》、《安代詞曲集成》等。

